******有限公司华宏云院项目调整予以批前公示。
一、项目地址
南宁高新区科园大道东侧、科德路北侧。
二、调整理由
为了优化项目设计,提升项目品质,提升户型的******居住体验。
三、主要调整内容
(一)总平调整
1.根据户型调整,更新1#~13#建筑轮廓。
2.更新地下室轮廓线。
******消防控制室面积由58.52㎡调整为66.3㎡,原******消防控制室位置调整为商业。社区管理用房、公厕位置由6#沿街一层调整至3#沿街一层,调整后,社区管理用房面积由80.11㎡调整为81.49㎡,公厕面积由61.49㎡调整为60.07㎡,原6#沿街一层商业及配套用房取消,改为公共架空层。
******消防要求,15#东侧下沉庭院的两个室外景观台阶,向东移2米,距离15#楼2米,满足防火要求。
5.8#更新建筑轮廓后,往南移0.4m,不超建筑控制线。8#与7#楼间距由31.04m调整为31.44m,调整后日照结论不变。
(二)建筑平面调整
1.1#楼调整
(1)一层,入户门头调整。
(2)标准层,偶数层主卧飘窗宽度由2200mm调整为3000mm,奇数层飘窗不变。
(3)根据结构深化,更新结构柱位。
(4)根据视线分析,偶数层01户型用于视线遮蔽的金属挑板出挑尺寸由700mm调整为1400mm。
2.2#楼调整
(******消防控制室(调整至3#),调整为商业网点;入户门头装饰柱调整。
(2)标准层北户,偶数层主卧飘窗宽度由2200mm调整为3000mm,奇数层飘窗不变。
(3)标准层南户:原主卫及衣帽间调整为阳台,取消原衣帽间外设备板;客卫增加设备板,面积为1.81㎡;原卧室(安全房间)的落地窗调整为推拉门;原阳台调整为卧室,增加2400mm宽飘窗,与空中花园间隔600mm。奇数层、偶数层按相同原则修改。
(4)根据结构深化,更新结构柱位。
(5)根据视线分析,偶数层01户型用于视线遮蔽的金属挑板出挑尺寸由700mm调整为1400mm。03户型用于视线遮蔽的金属挑板出挑尺寸由800mm调整为1400mm。
3.3#楼调整
(******消防控制室、社区管理用房功能。 调整后,社区管理用房面积由80.11㎡调******消防控制室面积由58.52㎡调整为66.3㎡,公厕面积由61.49㎡调整为60.07㎡。增加地下室出地面风井。
(2)标准层,偶数层主卧飘窗宽度由2200mm调整为3000mm,奇数层飘窗不变。
(3)根据结构深化,更新结构柱位。
(4)根据视线分析,偶数层01户型用于视线遮蔽的金属挑板出挑尺寸由700mm调整为1400mm。
4.5#~7#楼调整
(1)一层,5#地下室出地面风井调整;室外景观台阶调整;入户门头装饰柱调整。6#取消沿街一层的商业及配套用房,调整为架空层;取消******居家养老服务用房在楼梯间处增设北向出入口,取消北边的风井。由于配套用房交付面积为测绘面******居家养老服务用房面积由300.49㎡调整为321.86㎡,婴幼儿照护服务场地面积由157.38㎡调整为144.43㎡;地下室出地面风井调整;入户门头装饰柱调整。
(2)标准层北户:原主卧2400mm飘窗调整为转角飘窗 ,主卧进深尺寸由3600mm调整为3400mm,主卧开间由3600mm调整为3800mm。客卧进深由3600mm调整为4300mm。阳台进深由3600mm调整为3950mm,调整后阳台面积不超过套型面积的10%。厨房开间由2200mm调******消防扑救场地的限制,奇数层空中花园的出挑尺寸受限,保持原方案的3500mm出挑,为满足30%套型面积的要求,空中花园宽度由10300mm调整为10700mm。奇数层客餐厅开间尺寸由7100mm调整为6900mm。偶数层客餐厅进深由4200 mm调整为4300mm,开间由7200mm调整为7000mm。
(3)标准层南户:原主卫及衣帽间调整为阳台,取消原衣帽间外设备板;客卫增加设备板,面积为1.81㎡;原阳台位置调整为卧室,南边卧室设置飘窗。原空中花园形状调整,客厅侧面新增进入空中花园推拉门,调整后满足最小出挑尺寸2400mm、30%套型面积及覆土面积要求。奇数层、偶数层按相同原则修改。
(4)屋面层,根据标准层平面调整修改屋面层。屋面造型出挑尺寸调整。
(5)根据结构深化,更新结构柱位。
(6)根据视线分析,偶数层01户型用于视线遮蔽的金属挑板出挑尺寸由700mm调整为1200mm。
5.8#楼调整
(1)一层,根据上部户型调整,商业平面、入户门廊面宽相应调整。
(2)标准层:卫生间设置飘窗;主卧设置转角飘窗,进深由4400mm调整为4700mm;次卧进深由3600mm调整为4450mm;厨房开间由2100mm调整为2500mm;空中花园尺寸调整,满足最小出挑尺寸2400mm、30%套型面积及覆土面积要求。取消次卧外的设备板;奇数层次卧(安全房间)的窗户调整为推拉门;偶数层厨房的窗户调整为推拉门。
(3)屋面层,根据标准层平面调整修改屋面层。屋面造型出挑尺寸调整。
(4)根据结构深化,更新结构柱位。
(5)根据视线分析,奇数层A1户型用于视线遮蔽的金属挑板出挑尺寸由800mm调整为1400mm。偶数层A2户型的金属挑板出挑尺寸由800mm调整为1200mm。
6.9#~13#楼调整
(1)一层,9#~12#入户大堂处取消结构柱,门厅形状调整更方正。13#由于现场施工进度较快,保留入户大堂结构柱,优化13#门厅尺度,增加入户大堂空间。
(******消防审查意见,在核心筒楼梯间处增加架空层安全出口,9#~12#架空层核心筒不变。
(3)标准层,为优化结构受力体系,北面阳台轮廓拉平,并取消阳台外墙处结构柱;为提升项目品质,合用前室中增加分隔墙及防火门,外立面窗洞口尺寸调整。偶数层南面卧室飘窗洞口尺寸由2580mm调整为3400mm,奇数层飘窗不变。
(4)根据结构深化,更新结构柱位。
(5)根据视线分析,偶数层B2户型用于视线遮蔽的金属挑板出挑尺寸由800mm调整为1200mm。
7.地下室调整
根据地下室深化设计及人防设计条件要求,调整地下室轮廓线及人防出地面楼梯间尺寸。调整后地库建筑面积由32594.34㎡调整为32692.00㎡,其中计容面积由81.03㎡调整为85.65㎡,不计容面积由32513.31㎡调整为32606.35㎡。机动车停车位数不变,为782个。根据地上建筑面积调整,地下非机动车位由677个调整为663个。调整后停车位满足规划设计条件要求。
(三)建筑立面调整
1.1#~13#住宅立面根据户型调整进行调整。
2.高层住宅建筑屋面檐口下方的线条由白色调整为古铜色。
3.商业女儿墙由仅玻璃栏板调整为玻璃栏板+横向线条,加强女儿墙的安全防护,改善商业立面平整统一。
4.在13#西侧山墙,增设楼盘推广标识。
调整后,项目总建筑面积由145675.38㎡调整为145610.09㎡,减少65.29㎡;其中,计容面积不变,为95929.74㎡;不计容面积由49884.24㎡调整为49818.95㎡,减少65.29㎡。容积率、绿地率、建筑密度不变,公共配套用房面积满足规划要求,单体方案均已严格按照《南宁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南宁市建筑工程规划指引》《关于优化规划管控要求 促进住宅品质提升的若干措施》等政策、规范文件进行复核,各项技术经济指标均满足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及相关设计规范要求,相关调整情况详见公示图。
四、公示地点
******资源局公告栏(南宁市锦春路3号—1号、南宁市城市规划市民互动平台)。
(二)******资源局南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公示栏(高新区滨河路1号火炬大厦17楼)。
(三)南宁高新区科园大道东侧、科德路北侧项目现场。
(四)******资源局网站(******)。
(五)南宁市城市规划展示馆公示栏(南宁市凤岭南路3号)。
同时,将从************资源局官方账号)上刊登相关公示的公告信息。
?规划调整涉及的相关利害关系人如有意见,请于公示期
(2025年3月11日至2025年3月19日)内将书面意见(署真实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地址和通讯方式)反映至******资源局南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联系电话:0771-******,邮寄地址:高新区滨河路1号火炬大厦17楼1707室,邮编:530007)。
******资源局
2025年3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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