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2025-2028年度常年法律顾问服务
2.项目预算:60万元(服务期内结算限额,20万元/年)
3.服务期:3年。
4.采购方式:以比选方式采购,比选标准详见附件
5.入围数量:1家。
二、项目内容
法律服务主要内容:
包括合同审查;法律咨询;诉讼、调解与仲裁代理(包括但不限于医疗纠纷、建筑工程、劳动合同纠纷等);普法培训会等综合性法律服务,并配备相应专职律师组成综合性法律团队为我院提供法律顾问常态性服务及各类诉讼案件代理:
(9) 常年法律顾问常态性的服务费用预算金额为20万/年(报价不得超过预算金额)。
常年法律顾问常态性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参与院方相应的制度设计及法律风险防控工作,并有针对性的参与设计组织架构及管理层架构。
2、对院方生产、经营、管理等方面的重大决策从法律上进行论证并提供法律意见和法律依据。
3、协助院方订立或完善管理的有关规章制度,对院方章程、内部运作流程、各项规章制度及各部门工作职责等文件进行梳理,提出具有可行性的法律意见。
4、解答法律咨询,告知院方新颁布的或与院方的经营有关的法律、法规、政策。
5、草拟、修改、审查各种合同(约1600份或以上)、协议、其他法律文书;修改和审查各种规章制度。
6、开展普法宣传,协助院方对员工进行法治宣传、法治教育和培训;普法培训:拟按我院具体需求,协议约定每年度不低于2次的全院普法培训会(必要时可采线上培训的方式进行)。
7、参加经济项目谈判(15-25次),审查及准备谈判所需的各类法律文件,负责经济纠纷的调解、仲裁和诉讼。
8、代理院方参加或主持各种非诉讼调解。
9、代理院方参与鉴定、调解、诉讼、仲裁、行政争议和复议。
10、院方交办的需要法律顾问办理的其他非诉讼法律事务。
11、在委托范围内进行工作,不得超越委托代理权限。
12、不得从事有损于院方合法权益的活动,不得在同一法律活动中同时担任对方当事人的代理人。
13、对在工作中接触、了解的院方的业务秘密,负有保密责任。
(二)各类诉讼代理:外移各类诉讼案件具体收费在《广西律师服务收费标准指导意见》的收费标准的基础上,按下浮率报价,下浮率不低于30%(报价不得低于下浮率)。案件代理数量参照历年情况,预计将移交外聘律师代理案件40~50例/年,最终费用以实际发生为准。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代理院方参与鉴定、调解、诉讼、仲裁、行政争议和复议。
2、代理院方参加或主持各种非诉讼案件。
3、院方交办的需要法律顾问办理的其他非诉讼法律事务。
4、在委托范围内进行工作,不得超越委托代理权限。
5、不得从事有损于院方合法权益的活动,不得在同一法律活动中同时担任对方当事人的代理人。
6、对在工作中接触、了解的院方的业务秘密,负有保密责任。
各类专项法律服务待发生时视具体情况另行采购,不在本次采购范围。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 ******事务所执业许可证。
2. ******事务所。
3. 投标人应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记录,提供近1-3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4. 投标人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权利的行政处罚,较大数额罚款的额度范围以各行业、各地方相关行政机关规定为准。
5.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合法运作的独立法人机构。
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 中标人不得将本项目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
8.利益冲突条款
律所严格遵守关于利益冲突的规定并承诺:在询价报名之前,不存在以采购人为诉讼或仲裁案件的对方当事人的情形;且将不在诉讼、仲裁案件中担任采购人的对方当事人的代理人。
9.******医院失信供应商“黑名单”管理,否则报名无效。
第四条 ******医院自行采购活动中存在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失信行为,列入失信供应商名单管理:
1.提供虚假证明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
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
3.由议价小组现场确认为恶意围标、串标的行为;
4.******医院自行采购活动相关人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
5.资格预审合格且成功报名的供应商在项目采购活动开始后相关信息发生变化时未及时通知院方;
6.******医院自行采购活动,采购活动开始后擅自撤回响应文件,影响采购活动正常开展的;
7.以不正当手段获得其他潜在供应商标书信息及需要保密的证明材料的;
8.******医院自行采购活动纪律,扰乱采购活动现场秩序且不听劝阻;
9.以明显低于其他合格潜在供应商的报价且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经议价、比选小组认定为恶意竞争的;
10.有行贿情形的;
11.******医院认定的其他失信行为。
第六条 中标人被列入失信行为“黑名单”******医院所有自行采购活动。
四、报名要求
1.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2025年3月3日-2025年3月6日上午11:30
(2)报名方式:邮件报名,具备上述报名条件的投标人见到本公告后,将报名资料扫描件(PDF格式,请确保扫描后资料清晰可见,否则视为报名无效)发至邮箱******,并在邮件标题注明报名公司名称与所报项目名称,邮件正文中注明项目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报名公司名称;如果有多份扫描件文件的,请将文件打包为压缩包,格式要求为.zip格式。邮件标题格式参考:挂网日期-常年法律顾问服务-公司名;
(3)报名材料首页注明项目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报名公司名称,否则报名无效;
(4)报名材料:投标机构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机构相关公司证件、资质证书复印件、参与投标机构授权委托书以及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以及其他投标机构认为有价值的资料,以上复印件(或扫描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报名资料应提供联系方式,未提供的报名无效)
(5)报名邮箱:****** 招标办(有问题请先邮件咨询)
五、比选文件要求
1.根据比选标准顺序制作比选文件,材料封面附投标机构名称、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比选文件需附目录,比选文件要求准备一式四份。
2.比选文件由投标机构代表现场递交,现场递交时间及地点另行通过邮件通知。
附件 2025-2028年度常年法律顾问服务院内比选评分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