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生产建设项目规划总平及建筑单体方案调整予以批前公示。
一、项目地址?
南宁市良庆区英岭路以东、西岭路以南。
二、用地规模及用途
用地面积13071.59平方米(折合19.61亩);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
三、土地使用强度
容积率>1.5且≤3.0。
四、调整理由
建设单位为优化生产线及场地竖向设置,拟申请对该项目规划总平及建筑单体方案进行调整。
五、主要调整内容
(一)规划总平方面
结合地形及周边项目高差,将原规划总平布局的1#、2#生产车间及3#停车库调整为一栋三层厂房及两层配套地下停车库,相应调整建筑物外轮廓;结合地形及市政道路标高优化并调整场地竖向、调整停车位及绿地布局、机动车出入口北移。
调整后,容积率由1.96调整为1.51,建筑密度由45.61%调整为46.04%,总建筑面积由34705.02㎡调整为35153.28㎡,总计容建筑面积由25665.62㎡调整为19799.79㎡,绿地率由10.24%调整为11.08%,机动车停车位由130个调整为146个,非机动车停车位由260个调整为198个。
(二)建筑单体方案方面
根据规划总平相应调整建筑楼栋数量、建筑高度、层数、层高以及建筑平面功能等内容,并根据平面功能设置相应调整建筑外立面效果。
综上,调整后规划总平退间距及技术经济指标符合规划设计条件要求,建筑平面功能布局等符合相关规范要求,建筑外立面效果符合《广西南宁五象新区城市风貌和色彩控制技术导则》的要求,上述相关具体调整详见公示图(公示方案为设计草案,最终以规划审批主管部门审批为准)。
六、公示地点
******资源局公告栏(南宁市锦春路和金洲路交叉口)。
(二)******居生产建设项目施工现场。
(三)******资源局网站(******)。
(四)南宁市城市规划展示馆公示栏(南宁市凤岭南路3号)。
同时,将从2025年2月13日至2025年******资源局官方账号)上刊登相关公示的公告信息。
规划调整涉及的相关利害关系人如有意见,请于公示期(2025年2月14日至2025年******资源局五象新区分局(联系电话:******,邮寄地址:南宁市良庆区云英路8号五象总部大厦A座3917室,邮编530000)。
如反馈意见信息不准确或不完整无法及时进一步核对有关情况的,将视为无效意见。
******资源局
2025年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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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下载:
******居生产建设项目规划总平及建筑单体方案调整.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