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东平县******街道稻屯片区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办事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2项目名称:东平县******街道稻屯片区
2.3建设地点:位于******街道稻屯片区
2.4建设规模:池塘标准化改造工程:池塘养殖生产设施标准化改造1691.91亩。池塘整形1691.91亩,其中边坡修整510239.26m2,购土填坡量19889.26m3,敷设DN500排水管(HDPE双壁波纹管)3336m,排水井74座,新建水闸3座。标识牌59个。池塘尾水治理工程:主要是通过对部分原有池塘清淤整形后建设尾水治理功能区,按照地势水流分布,分为A-F区六部分。机电设备及安装工程:新增曝气系统5套,生物净化池设备5套。建设渔业信息化设备1套,主要内容包括养殖尾水在线监测站1套,4G水质在线监测智能控制终端40套,渔场信息化控制终端1套,水质环境气象监测站2套,智能监控40套,无线网桥60台,监控立杆50个,监控电柜50个,网线20箱,电源线5000m,穿线管5000m,硬盘录像机2套,交换机2套,显示屏1套等设计图纸内所有建设内容;
2.5工期要求:200日历天(实际开工日期以开工令签发的日期为准)
2.6质量目标: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达到合格标准
2.7招标范围:施工图纸范围内工程的施工及其保修
2.8标段划分:本工程施工招标不划分标段
2.9招标控制价:1070.358344万元
2.10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企业或组织合法经营权的凭证、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且专业配套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符合《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的相关规定;
3.3根据《关于对财政性资金管理使用领域相关失信责任主体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发改财金〔2016〕2641号文件),凡被公布为失信责任主体的投标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3.4须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异常经营名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3.5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中小企业划分标准以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下发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为准,本项目属于“建筑业”;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领取、投标文件的递交
4.1公告时间:自2025年02月09日起至2025年02月14日;
4.2下载地点:凡有意参加投标者,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下载招标文件;
各投标单位通过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注册通道”入口进行免费注册(用户类型选择“投标人”)。完成系统注册的投标单位可直接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系统”入口针对本项目领取招标文件。
本项目实行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需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不见面开标系统进行远程解密投标文件,相关资料操作手册在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精细化服务,按照交易主体性质点击进入不同的栏目下载对应的操作手册。
本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招投标,投标人须办理CA数字证书,办理要求见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右侧“CA办理”工具栏,网址链接:******/ca_apply/ca_apply.html。因未及时注册主体库信息或未办理CA数字证书导致无法投标的,责任自负。CA数字证书办理咨询电话:0538-******;移动CA锁(鲁证通)办理咨询电话:400-998-0000。
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及相关资料操作手册在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精细化服务,按照交易主体性质点击进入不同的栏目下载。请各投标人获取招标(采购)文件后及时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会员系统查阅接收澄清修改文件并及时关注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信息栏(答疑/变更、更正公告)信息,如因投标人未及时查看交易平台信息而对自身造成损失,相关责任自行承担。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03月04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5.2本项目实行网上电子投标、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请通过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不见面开标”入口远程解密投标文件。
注:相关资料操作手册在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精细化服务,按照交易主体性质点击进入不同的栏目下载对应的操作手册。
5.3投标截止时间以后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不再接收任何投标文件。
6.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发布。
7.联系方式
7.1招 标 人:******办事处
地 址:******办事处驻地
联 系 人:陈主任
电 话:******
7.2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地 ******街道平湖路399号
电 话:******
7.3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经理 尹经理
电 话:******
8.异议和投诉
线上异议(质疑)与投诉。依据泰公管联席办〔2021〕6号通知要求,投标人在满足异议(质疑)与投诉条件下,可在线提出。
1、线上异议(质疑)。投标人满足异议(质疑)可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向招标人、代理机构提出异议(质疑);异议(质疑)应符合本项目招标文件“异议(质疑)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异议(质疑)具有同等效力;出现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招标人或代理机构应同时答复。
2、线上投诉。满足投诉条件的投诉主体可通过电子监管平台向同级有管辖权的行政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投诉书应符合本项目招标文件“异议(质疑)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投诉书具有同等效力;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投诉处理部门应同时答复。
3、监督单位:******农村局(人秘科),监督电话:******。
9.其他
1、合同融资政策:为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功能,充分利用政府采购合同的信用价值以及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形成的数据价值,有效破解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以及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中存在的突出问题,采购人支持本项目成交、中标供应商通过“山东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与履约保函服务平台”实施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有需求的供应商可登录“https∶//******/”了解相关政策。
2、本项目为预采购项目,项目存在取消或者终止采购的可能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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