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申请的“交投荣和樾园项目”总平面图及建筑单体设计方案调整事项进行公示。
一、项目地址
青秀区佛子岭路南面、凤凰岭路东面。
二、地类(用途)
城镇住宅用地、零售商业用地。
三、调整理由
******有限公司交投荣和樾园项目于2023年9月至2024年5月陆续取得住宅9号楼、住宅10号楼、商业9号楼、商业10号楼以及5号地下室、6号地下室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现建设单位提出,为满足市场需求,提升项目户型品质,申请对项目的总平面图及建筑单体住宅9号楼、10号楼、商业9号楼、商业10号楼以及5号地下室、6号地下室的建筑设计方案进行调整。
四、主要调整内容
(一)将住宅9号楼的一梯三户调整为一梯两户,平面户型布局相应调整,首层层高由5.09米调整为5.39米,2-24层层高由3.05米调整为3.20米 , 女儿墙高度由0.4米调整为0.2米,层数由25层调整为24层,建筑高度由79.49米调整为79.99米,外立面相应调整。
(二)将住宅10号楼的一梯三户调整为一梯两户,平面户型布局相应调整,首层层高由5.69米调整为5.39米,2-25层层高由3.05米调整为3.10米 , 女儿墙高度由0.4米调整为0.1米,层数保持原批25层不变, 正负零标高由110.70调整为111.15, 室外地坪标高由110.5调整为111.05,建筑高度由79.49米调整为79.99米,外立面相应调整。
(三)因住宅9号楼、住宅10号楼的户型、建筑轮廓、结构墙柱调整,商业9号、商业10号楼平面布局、外立面也相应调整,层高保持原批不变。
(四)因住宅9号楼、住宅10号楼的结构墙柱调整,相应调整5号、6号地下室的平面布局及分界线,5号地下室建筑面积由3986.51平方米调整为3947.85平方米,停车位由101个调整为100个,6号地下室建筑面积由5061.04平方米调整为5099.73平方米,停车位由87个调整为88个,项目总的地下室轮廓、建筑面积、停车位数均保持原批不变。
(五)总平面中************消防扑救场地之间(3个),将9号楼与10号楼南面非机动车停车位(72个)调整至1号与2号楼之间(42个)、5号楼南面(15个)、6号楼南面(15个)。
(六)结合已批总平面图的图纸表达,补充完善“分段绿植挡墙”、“自然放坡”等注记。
(七)与已批总平面图相比,总建筑面积由134392.84平方米调整为134420.72平方米,增加27.88平方米,总占地面积由8387.01平方米调整为8403.75平方米,增加16.74平方米,建筑密度由21.94%调整为21.99%,绿地面积由13401.03平方米调整为13403.60平方米,增加2.57平方米,绿地率由35.06%调整为35.07%,户数由613户调整为563户,减少50户,住宅面积由91396.92平方米调整为91403.47平方米,增加6.55平方米,商业面积由2875.91平方米调整为2869.36平方米,减少6.55平方米,公共架空层面积由1940.56平方米调整为1968.44平方米,增加27.88平方米,项目总计容面积95561.52平方米、机动车位861个、非机动车位681个维持原批不变,调整后各项经济技术指标仍符合设计条件。
(八)总平面图及建筑单体设计方案调整相关具体情况详见公示图。
五、公示地点
******资源局规划公告栏(南宁市锦春路和金洲路交叉口)。
(二)“交投荣和樾园项目”现场。
(三)******资源局网站(******)。
(四)南宁市城市规划展示馆公示栏(南宁市凤岭南路3号)。
同时,将从************资源局官方账号)上刊登相关公示的公告信息。
规划调整涉及到的相关利害关系人如有意见,请于公示期(2025年1月22日************办公室(联系电************办公室,邮编:530000)。
南宁市自然资源局
2025年1月17日
相关附件下载:
1、鸟瞰图、9#立面对比图.pdf2、商业9#、商业10#、10#立面对比图.pdf3、总平面对比图.pdf4、 9#一、二层平面对比图.pdf5、9#三~二十三、三~二十四层对比图、二十四、二十五层对比图.pdf6、9#屋顶层、构架层对比图.pdf7、商业9#、商业10#首层平面图.pdf8、10#一、二层平面对比图.pdf9、10#三~二十四、二十五层平面对比图.pdf10、10#屋顶层、构架层平面对比图.pdf11、9#楼1-1剖面对比图.pdf12、10#楼1-1剖面对比图.pdf13、地下一、二层对比图.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