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平台运行经费项目单一来源公示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辽宁省数据局
项目名称:辽宁省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平台运行经费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优化地方政务服务便民热线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0〕53号),我省制定了《辽宁省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整合建设实施方案》(辽政办发〔2021〕14号),以打造便捷、高效、智慧的全省政务服务“总客服”为目标,建设全省统一的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平台,该平台由辽宁省数据局主导顶层设计,并负责具体业务指导。平台拓展深化了多项服务功能,在受理企业和群众营商环境问题以及各类民生类问题投诉过程中,发挥着全省诉求主渠道作用,是各级党委和政府了解社情民意、广泛联系群众、加强与民互动、回应社会关切、推动基层治理的公益性诉求平台。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14,698,800.00元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该平台的前身是民心网,是全国最早的全省统建的诉求办理平台,其核心业务系统自2004年投资建设,在队伍建设及运维服务等方面,建立了一套完整的较为成熟的运行管理和应急服务机制,培养了一批专业优秀,具有丰富经验的热线服务人员和运维管理人员,提供了优质高效稳定的运维服务,同时平台业务系统技术成熟,覆盖全省3.6万家网格单位,运行状况良好,为平台的高效******有限公司,鉴于该平台的重要性、特殊性,以及服务的延续性,为保证与原有项目的一致性及服务配套要求,如若更换承接主体,将导致在现有的经济和技术条件下,无法保证与原有项目的一致性及服务配套要求,同时考虑项目主体热线接入和服务具有唯一性,不可替代性,因此,本项目采购情形属于《辽宁省省本级单一来源采购管理办法(试行)》第二章第三条中的第(一)项第九款情形:政府部门为履行宏观调控、市场监管等职能需要向社会购买的服务,只能从特定供应商购买,如法规政策、发展规划、课题研究、标准制定的前期研究和后期宣传、广告发布等,不存在其他合理的选择或替代******有限公司”具备承接“辽宁省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平台运行经费”项目的能力。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有限公司
地址:沈阳市和平区和平南大街43号
三、公示期限
2025-03-26 至2025-04-02(公示期限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四、论证专家名单:垢遵谦,宋琦,闫继斌,杜艳绥,詹世涛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
联系人:张加宁
联系地址:沈阳市皇姑区崇山中路109号
联系电话:024-******
2.财政部门
联系人:林老师
联系地址:沈阳市皇姑区北陵大街45-13号
联系电话:024-******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格式见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