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国道主干线广州绕城公路东段(珠江黄埔大桥)2025年度专利代理委托服务采购项目邀请采购公告进行变更,具体如下:
一、供应商资格变更为:
(一)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执业许可证;
(二)具有专利代理资质;
(三)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站(******/)中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四)供应商未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在全国律师执业诚信信息公示平台(******/)中未有“行政处罚信息与行业处分信息”;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应价。
二、资格审查变更为:
******委员会对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资格审查,出现不符合下列情形之一时,视为资格审查不通过。
1.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执业许可证;
2.具有专利代理资质;
3.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站(******/)中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供应商未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在全国律师执业诚信信息公示平台(******/)中未有“行政处罚信息与行业处分信息”;
5.未以联合体形式参与应价。
(二)不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进行符合性审查。
三、应价资格文件变更为:
供应商须按下列要求提交资格文件:
(一)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执业许可证;
(二)具有专利代理资质;
(三)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站(******/)中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四)供应商未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在全国律师执业诚信信息公示平台(******/)中未有“行政处罚信息与行业处分信息”;
(五)未以联合体形式参与应价。(格式自定)
四、本澄清公告与原公告不一致的,以本澄清公告为准,原公告其他内容不变。
******有限公司
2025年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