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采购询价函
编号:ZTSSJ-TSJY-TJYC-GGB-2024-014
各潜在报价人:
一、需求内容
******有限公司新建南通至宁波高速铁路引入汾湖站同步实施工程项目部因施工生产需要,需采购钢盖板材料,具体规格、数量、技术要求如下:
序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需求数量 | 备注 |
1 | 钢盖板 | 400cm*50cm*8mm | 块 | 166 | 防腐标准Q/CR749.3-2020 |
2 | 钢盖板 | 400cm*45cm*8cm | 块 | 127 | 防腐标准Q/CR749.3-2020 |
二、报价人资格要求
1.报价人注册资金100万元以上(个体工商户除外),注册时间2024年01月01日以前。
2.报价人营业范围包含本次询价材料,可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3.报价人需有满足本项目施工需要的生产能力,物资质量须符合相关技术要求。
4.报价人非股份公司、集团公司、工程公司《合作方警示名录》禁止合作名单。
5.本次招标物资的招标单价为固定单价。
6.物资报价表要由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不得打印签字。
三、结算付款方式
1、结算方式:结算货款=实收数量×结算单价。
乙方按照合同规定在甲方指定的交货点合格交付货物后,凭以下所列单证按月向甲方结算货款。
(1)已交货且未结算物资的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符合规定合格增值税专用发票;
(2)甲乙双方签字确认的结算时间区间内的物资供货明细记录;
(3)甲乙双方签字确认的结算单价确认书。
******银行承兑等方式支付材料款。在签收货物后90天内,开始支付该周期结算发票金额80%的货款,180天内支付剩余货款的20%。
四、报价资料
1.营业执照;
2.法人及被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注明联系电话);
3.物资报价表;
请各报价人按照我单位要求,于2024年05月18日17时0分前予以报价,报价资料发送至邮箱。
联系人:史江涛 联系方式:******
邮箱:******
******有限公司新建南通至
宁波高速铁路引入汾湖站同步实施工程项目部
2024年05月16日
本次采购材料技术要求较高,报价时请提前确认好相关信息再进行报价,若中标后到货产品不符合施工要求,导致退货所需的全部费用由报价人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