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情况
******学校项目地块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调查******居民在地块内搭建了一间板房,仅用于农具的放置,板房存续到2022年;2023年年初,地块规划建设成为教育用地,因此种植活动停止,存放农具的板房拆除,地块开始闲置,直到2024年5月,地块进行了简单清表平整,为后续软基处理做准备。根据卫星图像、人员访谈以及现场踏勘,由于地块北侧计划修建公路,在地块北侧引入少量填土,填土涉及面积约1600平方米。
二、污染识别
调查地块历史上主要为农用地,各个历史使用阶段均未涉及工矿用途、有毒有害物质储存与输送,也未涉及环境污染事故、危险废物堆放、固废堆放与倾倒、固废填理、工业污染和其他可能造成土壤污染的情形,地块内也无污染迹象,农用时期生产过程中喷洒农药、施加化学肥料的行为较少,造成土壤、地下水等污染的可能性极低,灌溉水主要来自地块内的沟渠,现场踏勘时沟渠无异味,颜色无异常,其上游经收集到的地表水检测资料,其水质满足III类水标准。根据卫星图像显示、人员访谈以及现场踏勘结果显示,地块西北边界由于政府修建公路,在地块外旁进行填土修路,因施工原因,本地块与地块外交接处被填入极少量土,填土量较少,对本地块的影响也较小,再者,在土壤快筛阶段,选取该位置的点位的各项指标均符合标准。因此,地块存在环境污染风险较小。
******居住用地、农用地、道路和闲置空地,地块周边500米范围触及大新工业园,大新工业园无重污染******居民的生活污水经处理达标后接入市政污水管网排放,不经过调查地块。因此,相邻地块对调查地块产生污染风险较小。
综上,调查地块及周边区域在历史使用各阶段均无明显或潜在污染源和污染途径。
三、调查结论
经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认为调查地块内及周围区域当前和历史上无可能的污染源,符合珠海市珠环函〔2022〕111号技术指引要求:地块内及周边相邻地块当前和历史上不涉及有毒有害物质生产、使用、贮存、回收、处置、排放等活动;地块内及周边相邻地块没有发生过环境污染事故和环境违法事件(废水、废液、固废、危废的泄漏、倾倒或填埋);地块内及周边相邻地块土壤、地下水、地表水不存在异常颜色、气味等污染迹象;地块内及周边相邻地块土壤、地下水、地表水等已有监测数据未发现异常的情况。调查地块环境状况可以接受,可根据规划进行再开发利用,无需进入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调查活动可以结束。